甲方(法定姓名):

手机号:

甲方法定监护人(丙方): 

(仅在甲方年龄低于18周岁时填写)

 

乙方:重庆仟鸟艺术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03MA60LTDL6M

法定代表人:石翔文

 

 

现就甲方所委托的设计事项,乙方接受设计制作委托,就委托设计制作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甲方付款即表示已经认真阅读并同意本合同所列条款并同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本合同,双方承诺信守执行。如甲方在签订合同时尚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丙方在此确认甲方同乙方签订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并为此做出担保。

 

1    委托事项

1.1   详见附件2

 

2    付款方式

2.1   甲方需在收到付款通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制作总费用的30%作为定金支付给乙方,乙方将在收到定金后将甲方订单按支付先后顺序加入到制作排期表当中。

2.2   制作完成后,甲方需在收到确认单后三天内邮件同意或联系乙方确认(均同样有效),确认后甲方应即付清制作费用的全部余款。乙方在得到甲方全部款项后将在十个工作日内将制作成品寄付甲方。

2.3   甲方可选择使用分期付款,每次分期付款额度应不小于委托费用10%1000元人民币(取其中最大者)。分期付款间隔一个自然月,甲方须在收到帐单后十四日内支付。

2.4   所有逾期余额均应支付1.5%的月服务费。付款将首先支付未付余额后计入应付款项。甲方应对迟到或违约所需的所有收款或法律费用负责。如果甲方支付逾期或费用未全额支付,乙方保留拒绝交付成品或将成品再次出售的权力。

 

3    知识产权约定

3.1   乙方对制作完成的作品享有署名权。

3.2   甲方需对提交制作的作品拥有完全知识产权或已取得相应的授权。乙方不对任何因为甲方提交作品引起的知识产权纠纷负任何直接或间接责任。

3.3   乙方授权甲方获得涵盖以下情形的获得报酬权:

3.3.1   参加聚会,线下活动,作为嘉宾/特邀嘉宾参与各类活动及论坛等。

3.3.2   接受媒体采访(报纸,电视,杂志等)。

3.3.3   参加竞争类节目(中国好声音,中国达人秀等)。

3.3.4   参加非营利性组织举办的活动并获得报酬(通常由非政府组织或者非营利性组织主办)。

3.3.5   成为一名UP主并获得广告赞助收益都算作是个人用途。

3.3.6   您是在代表您自己而不是代表他人参与的这些活动并且没有很严格的合同限制您的行为。

3.3.7   其他未在第4条列出的活动。

从以上所列活动中获得报酬是被允许的并且无需事先征得乙方同意。

3.4   以下行为均为商业目的使用,甲方参与以下任意一种或多种活动需事先咨询

3.4.1   商业性广告(任何种类及形式)。

3.4.2   商业演出。

3.4.3   参与演出电视剧或电影(任何种类及形式)。

3.4.4   吉祥物(任何种类及形式)。

 

4    违约责任:

4.1   违反合同第3条第4款规定并未获得乙方授权的行为需要缴纳最低不低于5万元人民币的合同违约金并向乙方支付30%所得收入作为罚款。

4.2   无论是否获得乙方授权,参与本合同第3条第4款所列全部活动所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性损伤都均不在保修条例维修范围之内,如乙方同意维修甲方需支付额外维修费用。

4.3   已经违规参与的项目在发现违规后乙方有权决定是否同意甲方继续参与活动。

 

5    双方的权利义务

5.1   甲方义务:

5.1.1   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5.1.2   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5.1.3   甲方变更设计主题内容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按照附件1所列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5.2   甲方权利:

5.2.1   在乙方设计初稿之前,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需求。

5.2.2   在乙方设计初稿之后、和在按甲方选定的委托设计形式中规定的设计流程中,甲方有权在附件1所列限制内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5.3   乙方义务:

5.3.1   乙方需尽力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

5.3.2   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

5.3.3   乙方对企划、设计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或损失,乙方应负责采取补救措施,但不承担由此引起的连带责任。

5.4   乙方权利:

5.4.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5.4.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5.4.3   乙方有权在甲方未付清款项之前不交付作品并保留将作品修改或再次出售的权力。

5.4.4   除本协议中明确的陈述和保证外,乙方不做任何保证。 乙方明确否认任何其他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适销性或适用于特定用途的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或政府规则或法规的保证。

 

6    售后服务

6.1   仿皮草在正常穿着、洗涤、晾晒情况下会出现轻微掉毛,喷漆工艺皮草长时间穿着及洗涤后会出现表层颜色轻微脱落等均属于正常现象。

6.2   在正常穿着情况下,一年内可享受下列保修服务:

6.2.1   服装及其他订制物在穿着过程中出现粘合衬起泡或变形等相关情况,可免费返修。

6.2.2   服装及其他订制物在穿着过程中出现脱线、掉扣、拉链损坏,配件断裂等可免费返修。

6.3   在正常穿着情况下,两年内可享受下列维修服务:

6.3.1   服装及其他订制物在穿着过程中,因穿着洗涤不当而造成损坏,在允许的情况下按成本收取维修服务费。

6.3.2   服装及其他订制物在穿着过程中,因当事人的形体发生变化而造成不合体,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进行返修,按成本收取返修服务费。

6.3.3   喷漆工艺皮草免费加喷因洗涤而导致的掉色。甲方支付来回运费。

        6.4  保修的除外情况

6.4.1   保修不涉及因产品缺陷而实际产生的连带损失。文禽武兽工作室保修将不适用于下列情况:

6.4.2   产品用于商业目的。

6.4.3   滥用或产品误操作导致的故障,或在与推荐的产品使用环境不符的场所进行操作而产生的损坏。

6.4.4   事故产生的损坏,包括但不限于水灾或火灾、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

6.4.5   动物造成的损坏。

6.4.6   部件损耗造成的产品损坏(该类部件根据他们的特性被认定为是易耗部件)或由玻璃部件损坏导致的产品损坏。

6.4.7   因人事变动而将当事人的制服转交/出售他人而造成的不合体。

6.4.8   因为不正当穿着或洗涤造成的无法修理的损坏。

 

7    违约责任

7.1   甲方在提交定金后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所预付的定金无权要求退回,未完成作品将归乙方自行处置;

7.2   除非另有约定,否则已要求付款但甲方在90天内未付款的项目将被视为取消,且定金不予退款。 以这种方式取消的项目被视为违约,乙方有权修改,出售或丢弃该作品。

7.3   如果甲方出于合理的原因(乙方保留决定理由是否合理的权利),甲方对工作不满意,甲方可以退回该作品,并将该项目的已付款项记入新的项目。如果甲方不想要新商品,甲方需退回商品,余额将减去定金并退还。请注意,此退款可能会分期发放。乙方保留按原样转售任何退换货或退款商品的权利,或对该作品进行更改的权利。物品须以最佳状态退回(考虑到需要退货的情况),以获得退款资格。

7.4   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将全部退回给甲方,未制作完成的作品将在去掉可辨识特征后由乙方再次出售。

7.5   任何一方(违约方)没有充分、及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因违约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应赔偿守约方由此所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损害赔偿金、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等。

 

8    责任限制

乙方的服务和工作产品“按原样”出售。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对甲方的最大责任,无论是合同,侵权还是其他形式,均应限于乙方的净利润。 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均不对任何遗失的数据或内容,利润损失,业务中断或因乙方提供的材料或服务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任何间接,偶然,特殊,后果性,惩戒性或惩罚性损害承担责任,甚至包含如果乙方已被告知此类损害的可能性,并且未进行任何有限补救措施的失败。

 

9    其他限制

9.1   甲方必须以书面形式描述其设计的重要特征。任何未描述的功能都可能被忽略,乙方不对此负责

9.2   某些设计在物理上可能无法再现。如果是这种情况,乙方将建议最接近物理上可行的替代方案

9.3   乙方不会完美地复制甲方的设计。所有设计都将修改成乙方的风格

9.4   由于人类的比例,人类的缺陷,材料的局限性和物理学的局限性,概念艺术的某些特征可能无法像设计那样再现。

 

10  不可抗力因素

如果乙方因火灾,地震,洪水,飓风或其他恶劣天气,劳资纠纷,战争,恐怖主义,暴乱以及任何地方,国家或国际法律,政府命令或法规变更或乙方无法控制的任何其他事件或其他严重因素(统称为“不可抗力因素”)而无法完成服务或其任何部分,则乙方不得视为违反本协议。在发生任何不可抗力事件时,乙方应通知甲方无法履行或延迟完成服务,并应对服务的完成时间表提出修订建议。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解决,确实无法调节,则由仲裁机关或根据合同法办理。

 

11  可分割性

在可能的情况下,本合同的每项条款均应按照适用法律的有效性进行解释, 但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被视为无效或不可执行,则本协议合同的其余部分仍应完全 有效。无效或不可执行的条款应由有效或可执行的条款取代。

 

12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方第一次支付款项时即生效,以甲方支付合同预付款日为生效日;
本合同一式多份,乙方发送电子版本至甲方指定邮箱并备份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效应;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用最合理和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系合同书签署页)

 

甲方:                                    乙方:

 

 

法定监护人(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GentleFur兽装委托协议

附件1

1.   修改服务费

1.1   平面设计阶段:

1.1.1    平面设计修改:免费(3次以内。4次及以上按300元每次收取)

1.1.2    平面设计最终稿大幅度改动:500/次。

1.2   制作阶段

1.2.1    兽装部件类上色后改色:1000/次。

1.2.2    兽装定制部件完成后更换:按新提供的设计稿重新估价(会提供已完成部件)

1.2.3    兽装头骨上毛后更换底模:2000/次。(不会提供已完成头骨)

1.2.4    兽装头骨上色后更换底模:8000/次(会提供已完成头骨)

1.2.5    兽装头骨上色后改色:3000/次。

1.2.6    喷漆类全装上色后添加颜色或花纹:3000/次。(仅限于添加处与现有设计不重合的情况)

1.2.7    喷漆类全装上色后修改颜色或花纹:按照全装定制价80%收取

1.2.8    缝制类全装上色后改色或花纹:按照全装定制价80%收取

 

GentleFur兽装委托协议

附件2

委托事项:

 

 

价格:

总价为                   )元人民币整。

甲方需付定金:                   )元人民币整

剩余款项分为     期无息分期支付直至支付完毕。

 

详细委托事项:

 

 

 

预计交货时间:

 

 

风格参考:

 

 

 

设计参考: